仅剩4元求月给2万到死 不满只是精子提供者!2孩免责获准
全身上下仅剩4元,求月给2万到死。不满只是精子提供者,2孩诉请免养老父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身为2个孩子的父亲,因为年纪大了,已经没有谋生的能力,而且还需支付医疗费用,以他的所得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向法院请求给付扶养费,要求2个孩子分别按月给他新台币1万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们指控,父亲长期并未分担家计,他们出生后就由母亲扶养、照顾长大,父亲在他们年幼时离家后,不曾探视或扶养他们,造成双方感情疏离形同陌生人,而于父亲过往未善尽身为人父之则,自应免除他们的扶养义务。
法官调阅税务所得财产之料显示,阿国2022年无申报所得,名下无任何财产,总额仅剩4元,并且未领有任何补助或津贴,堪认阿国确已无法维持生活,自有受扶养之必要,而阿国的2个孩子已成年,为法定第一顺序扶养义务人,自应负扶养义务。
而孩子们的母亲到庭证称,阿国婚后就常常不回家,更在孩子7岁时就离家,阿国从未拿钱,离家前后都未曾扶养照顾过,2个孩子的生活都是她在负责,离婚后也没来看过孩子。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人父,却他们出生后不久即离家,鲜少返家并疏于照顾,且从无提供扶养费,与它们地的母亲离婚后,除从未探视外,也无负担任何扶养费用,堪认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已达情节重大之程度。日前依法宣判,免除他们对阿国之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