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不适任父亲 断联32年!2孩诉请免养获准理由曝光

家暴男不适任父亲,2个孩子的监护权判给母亲,自此断联32年,2孩诉请免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遭到2名孩子指控,他们母子3人当年受到父亲家暴凌辱,母亲隐忍婚姻14年,最终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告诉,于1992年获判离婚,因为阿国不适任父亲角色,法院将监护权判给母亲,父亲自此未再联系或表达关爱,也未曾给扶养费,为此,他们依法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父亲在他们年幼时,稍有不如意或夜归睡不着觉,就借故殴打母亲凌虐,还用拳头揍他们的头脸,穿大皮鞋用脚踹,用力揪拧耳朵,甚至爬粗木棍、水管、大扫帚等施暴,更扯的是拿菜刀要杀他们,还逼他们说自己没用,长期的身体及精神虐待,导致心灵饱受摧残。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2021、2022年所得分别为26213、1,956元,名下有2笔投资,财产总额为24260元,另每月领有国民年金保险给付5494元,勘认阿国已不能以自己之财产维持生活,自有受扶养之必要。

法官考量,2名孩子主张父母亲婚姻存续期间,阿国常家暴虐待他们母子3人,且于1992年离婚后,长期未善尽扶养义务。孩子们的母亲也到庭证称,在离婚前,阿国没有扶养照顾2个孩子,都是由她照顾长大;离婚之后,阿国也完全没有给付扶养费照顾孩子。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对孩子们成长过程之人格、心智、身体、学业发展均有重大影响,最终导致父子形同陌路,堪认阿国的施暴行为及未尽扶养义务,均属情节重大。日前阿法判决,孩子们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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