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闯卫生局挟女雇员 台南男被判3月
去年10月16日谢姓男子持刀前往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东兴办公室,并与警方对峙。(本报资料照片)
谢姓男子因怀疑个资被外泄情绪失控,去年10月前往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东兴办公室,除持西瓜刀挥舞并控制1名女雇员,还大声咆哮要见卫生局的长官,经新营警分局到场安抚情绪后,才弃刀强制就医。审讯时,谢男辩称只是拿西瓜刀挥舞,但台南地院仍依强制罪判刑3月,可上诉。
去年10月16日上午9时47分,谢男突然持西瓜刀闯进市府卫生局东兴办公室大厅,除将刘姓女雇员拉到大厅,还持西瓜刀不断挥舞,情绪十分激动。
新营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获报后派员赶抵现场,劝谢男有事好好说,先将刀子放下,安抚对方情绪,经沟通10分钟后,谢男终于放下刀子,员警上前继续安抚,待救护车到达才会同卫生局人员强制就医。
侦讯时,谢男矢口否认犯行,并辩称没有要恐吓,也没伤及无辜,「我只是拿西瓜刀挥舞」,但检方仍依强制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谢男因一时情绪不满,轻率持刀到案发地点挥舞,全然不顾该处为民众洽公往来场所,其行为除使公众心生害怕外,更波及无辜的刘女,经衡量谢男的犯后态度、犯罪动机及智识程度、职业、生活经济等一切情状,依强制罪,累犯,处刑3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