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没绩效 廉政署却花近125万制作礼品送礼宣传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台联党团29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廉政署前年共编列台币124.8万预算当作宣品礼品,但却要求公务人员不送礼、不收礼观念,如此办案没绩效,只会送礼做公关,不如裁撤解散。

台联立委林世嘉黄文玲上午召开记者会,痛批廉政署平时办案绩效不符人民期待,送礼却是十分周到。

林世嘉说,廉政署于2011年分别编列台币40万、50万预算,购置随身碟及悠游卡作为文宣品,甚至编列34.8万元制作天球瓶」作为礼品;廉政署去年向台电募款举办路跑推广反贪,现在竟又砸钱送礼,「募款」与「送礼」都是行政单位应尽量避免的事,廉政署却带头行错误示范。

▼台联立委林世嘉(左)、黄文玲(右)指出,廉政署办案效果不彰,但送礼却是十分周到。(图/记者王文萱摄)

黄文玲也说,廉政署自2007年成立至今,「没看到有办过什么大案子」,像是南投县李朝卿台北市议员赖素如涉贪案等,皆不是廉政署出面办理的案子,从过去到现在,只办过路活动宣传反贪,有什么意义可言?

「廉政署的功能不是应该查缉政府是否有任何弊案吗?」黄文玲指出,既然廉政署要花大钱去制作悠游卡,但只写上「廉能政府、干净台湾」,花这钱就形同做宣传一样;「天球瓶」也是一个要价395元,「这些钱都是人民的钱,廉政署不是说不能送礼、餽赠吗?到底要餽赠给谁?」

林世嘉说,廉政署网站上的采购公告方面,有许多器材文宣品,却没有悠游卡及天球瓶的采购案资料,是选择性公开吗?廉政署不应办案半套、送礼周到,「希望廉政署好好办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