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喊「请饶了我」!硬上10年邻居国中女儿3秒…水泥工:我没射精
▲陈男听到小美哭喊才停止性侵的动作。(图/取自pakutaso网站)
彰化一名36岁陈姓男水泥工见邻居的女儿小美(化名)升上国中、体态逐渐成熟,竟色心大起,不顾对方月经来的情况下性侵得逞。彰化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重判8年10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陈男熟识邻居小美一家人,自对方还是幼稚园时期,就常去她们家中泡茶聊天;直到2015年7月,陈男见小美独自在家,见有机可趁便带着她去市区购物,并在回程时故意骑到荒凉的产业道路,强脱对方裤子、舌吻后,性侵得逞。
「请你饶了我」,小美表示,陈给她一根烟时,她察觉不对,转身逃跑却被拦下脱裤,当下她不断哭喊,但都没有人听到;她说,陈突然摀住她的嘴巴,「他有用他尿尿(阴茎)的地方插到我尿尿的地方,我觉得应该有2、3秒的时间」,小美不断挣扎、求饶,才让陈嫌停止性侵动作,并在回家后告知父亲。
▲陈男硬上小美还辩称是对方求爱。(图/CFP)
小美的父亲表示,女儿到家时不断哭泣,全身都是土灰,看起来脏兮兮的,质问后才发现被10多年的老邻居性侵,此时陈突然出现,气得他怒呛,「我家的女儿是好欺负的吗?」便载小美到医院验伤、报警提告。
陈男一开始辩称,是对方求爱,但得知对未满14岁性交是重罪才改口;此外,他也说,他自小美国小时就以1周至少1次的频率去对方家聊天,但他不知道小美只是国一生,当天也没有性侵对方,只是忍不住爱意才舌吻、抚摸她的下体5、6次,且事后没射精和自慰。
法官指出,验伤报告显示小美的下体采得男女DNA混合,且男性DNA又与陈相符;此外,陈常去小每家中作客,又小美身高144公分、体重37公斤,长相稚气纯真,明显是还在发育的女童,案发当日也没有化妆,甚至穿着学校体育服,不可能不知道对方年龄属未成年。
法官表示,小美并无动机诬陷陈男,且很难相信她有编造此案情节的能力;陈为逞兽欲竟不顾情谊、对方月经来,观念有重大偏差、无法轻纵,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强制性交罪判陈8年10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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