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李宗瑞淫照 《中时》副总等人改列被告

▲登李宗瑞不雅照,《中时》副总约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时报》日前在头版及次版刊登「变态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闻照片,经台北地检署连日来追查核稿流程后,在30日将副总编辑杨宪村陈赓尧、社会中心主任王健圣及撰稿记者陈鸿伟4人改列被告检方最快今天会传讯到案。

该报是在26日以李宗瑞与女子房间内的偷拍画面截图,分别在头版、三版刊登报导,随即被台北地检署分他字案侦办,朝刑法的妨害秘密及散布猥亵物品等罪追查。检方连日来以证人身分,传唤主要撰文记者陈鸿伟等人,以及负责审版的主管杨宪村、陈赓尧与王健圣,以厘清新闻处理流程。

检方侦办后认定,不雅照是陈鸿伟下载后传回报社经王健圣审核,再由杨宪村、陈赓尧定版,因此将这4人改列为被告。检方也指出,照片虽然没有露点,但明知照片是偷录来的,还敢刊登散布,涉嫌触犯「散布窃录内容」的图利为妨害秘密罪嫌

由于这是继《自由时报》先前刊登多张从李宗瑞「性爱光碟」翻拍出的淫照,并写出被害情节,导至副总编辑邓蔚伟影视艺文中心撰述委员刘卫莉、记者陈慧贞张慧雯4人被列为被告,是否将比照同样模式,查扣《中时》记者的笔电、报社留存淫照档案,北检发言人黄谋信表示,将等他们再次出庭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