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李宗瑞淫照 《中时》副总5万元交保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案,《中国时报》日前在头版及次版刊登「变态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闻照片,台北地检署3日传唤该报副总编辑杨宪村到案,讯后谕令以5万元交保。

《自由时报》先前刊登多张李宗瑞淫照,并写出女子被害情节,以致副总编辑邓蔚伟影视艺文中心撰述委员刘卫莉记者陈慧贞张慧雯4人被列为被告;《中国时报》则在8月26日头版及次版刊登「变态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闻,及李宗瑞与女子在房间内交欢画面截图。台北地检署同日分他字案侦办,朝刑法妨害秘密及散布猥亵物品等罪追查。

检方上周以证人身分传唤撰文的记者陈鸿伟等人,均坦承对被害人处置未尽完善,指出最后决定刊登者是报社长官,但不清楚是谁。全案转为侦字案;检方8月31日以被告身分传唤《中国时报》副总编辑陈赓尧、杨宪村、社会中心主任王健圣、撰稿记者陈鸿伟4人,当天杨宪村请假未到案,改为9月3日上午到案说明。

陈鸿伟、王健圣、陈赓尧3人8月31日以2到4万元不等金额交保,杨宪村3日在检方讯后被依涉及妨害秘密罪嫌,以5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