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夫外遇生两子还和小三拍婚纱 正宫拖1年求偿却GG
台南颜姓警官与担任公务员的黄姓妻子结婚19年,两人育有两名儿子,但婚后8年他就与陈姓小三外遇并生下两名孩子,还拍摄婚纱照。颜男一审被判须赔偿妻子30万元,他认为妻子早就超过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2年追诉期,最后竟真的逆转获判免赔定谳。
▲颜男与妻子育有两名儿子,却还与陈姓小三拍婚纱照、全家福。(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颜男与黄女于1998年2月28日结婚,但2014年7月2日他向妻子坦承婚后8年就与陈姓小三发生婚外情,并育有两名非婚生子女。黄女原本还有些狐疑,没想到透过丈夫的手机使用LINE果真在陈女的主页上发现「全家福」,且照片中的孩子长相与丈夫极为神似,甚至还有婚纱照,气得提告配偶权遭侵害,并求偿100万元。
颜男一审时辩称,照片中的男性头发黑亮跟他灰白的发色不一样,且陈女的影像也和身分证上的不同,加上上述照片都不是从他的手机下载,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些照片的存在。不过,台南地院法官认为,纵使照片中的男子与颜男的发色、发型略有不同,但神态与体型都很相近,且他与妻子结婚将近20年,应该不会认错,因此判他须赔偿妻子精神抚慰金30万元。
▲黄女透过丈夫的手机在LINE主页发现外遇「铁证」。
对此,颜男上诉主张,妻子早在2014年就知道他与陈女有不当交往,并在同年9月初看到「婚纱照」,就算这些照片都是真的,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期限却只到2016年7月1日,妻子直到2017年5月才提告求偿,早就超过2年的追诉期限。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从各种证据看来,颜男应该真的有与陈女发生婚外情并拍摄婚纱、全家福等照片;但黄女也确实早在2014年就知道丈夫外遇,迟迟拖到2017年才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超过请求权时效2年,因此逆转一审判决,改判男方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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