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小孩和外遇成婚姻3大杀手 资深法官:没有爱都是问题

▲许多夫妻间常因生活上的各种问题争吵。(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结婚生子养家是许多人人生的必经规划,不过却有不少人最后走上打离婚官司一途,不只双方闹得不愉快,双方家人常被拖下水孩子当然也常成为苦主,而每天都必须处理离婚案件家事法官,更是很有感触,一名7年资历的家事法官就列出了婚姻的3大杀手,「分别为婆婆小孩以及外遇。」

根据内政部2017年的统计资料,台湾2016年共有5万3850对离婚,比起2015年增加了402对,等于每天平均有147.5对离婚,而且其中婚龄没有满5年就离婚的,占最多数有33.6%,其次是婚龄5至9年有20.7% ,而有许多人因为诸多因素,必须透过打官司来离婚。

据《联合报》报导,一名资历7年的家事法官表示,「婆婆、小孩和外遇是婚姻的三大杀手。」因为婆媳问题,或是对方外遇,以及小孩出生后,生活方式都必须改变等,都会成为争吵甚至离婚原因,甚至遇过丈夫太太锅子刷不干净要离婚,「2人没有爱,甚么都是问题。」另外处理案件时不乏遇到当事人感到委屈,发泄在法官身上,更常被投诉。

▼有法官认为,婆媳、小孩和外遇问题都会是离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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