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追征国民党7.8亿 党产会抗告遭打脸

最高行政法院裁准停止追征国民党7.8亿余元不当党产。(黄捷摄)

党产会认定「大孝大楼」属于不当党产,向国民党追征7.8亿余元,国民党声请停止执行,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党产会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抗告无理由,今驳回确定。

党产会2018年6月举行听证会后,认定国民党位于台北市爱国东路100号、102号的「大孝大楼」属不当取得财产,去年5月作成处分,追征7亿8275万元。

国民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认为金额巨大,法院若未于现执行阶段介入处理,国民党遭执行的财产将无从或难于回复,纵于日后以金钱赔偿,将无谓耗费会资源,有难于回复损害急迫情事,且追征7.8亿余元对公益影响有限,裁准停止执行。

党产会抗告,主张追征范围不包括「非不当党产」,国民党2018年度尚有1亿49万83元收益,且其自2020年1月总统、立委选举后,每年多取得7212万7750元政党补助款,原裁定未审酌国民党财务状况,裁准理由矛盾。

最高行合议庭则认为,国民党尚有党工退休金资遣费债务清偿,不宜单就「非不当党产」尚有收益及政党补助款,推论足以维持政党基本运作

合议庭并指,依据现有党产会条例,足以确保国民党无脱产之虞,纵使停止执行,对公益的影响小于国民党遭执行所受损害,遂认定抗告无理由,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