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贵选票! 投信闻人为总统大选入籍 追税1400万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投信闻人、犇亚投资理财集团总裁陈智亮为了总统大选户籍迁入台北,投完票后迁出;北市国税局认为他在台设有户籍,有居住的事实,要求他补税1400多万元。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他败诉,堪称是「最贵的一张选票」。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智亮于2007、2008年度以「非居住者身分申报所得税,北市国税局认定他在台居住,核定两年所得各为4700多万、3200多万元,应补税880多万元、550多万元,合计1400多万元。

主张,他于2007年1月31日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2月1日申请户籍迁入登记是为了总统大选,2008年3月投完票,5月就办理户籍迁出,回台时都住饭店,没有久住之意,不能把他当成「在台居住者」计算税额;他认为,就算要补税,也应以税额较低的「非居住者」计税

不过,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设籍可推定有久住的意思,陈在台领了不少薪资,就算住饭店、常出国,也属于现代人经济生活面貌,依规定应列为「在台居住者」,因此判他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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