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强制治疗合宪 免惊放出趴趴走

针对性侵犯刑后强制是否能「无期限」,法官昨作出释字第799号解释,审判长许宗力指出相关条文部分大致合宪,但未让当事人陈述意见,应在2年内改善。(季志翔摄)

性侵犯强制治疗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昨日作成合宪的799号解释,认为《刑法》要求性侵犯到一定处所强制治疗,且须治疗到再犯危险显著降低,这样的规范没有抵触《宪法》;民众不须担忧有高度再犯危险的性侵狼,会被放回社会趴趴走。

不过,大法官认为《刑事诉讼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没有让性侵犯向法院提出停止治疗声请,可以亲自或委任律师到庭陈述意见,不符合《宪法》正当法律程序,这部分违宪,2年内要修法,完成修法前法院应依释宪意旨办理

大法官认为刑事法的强制治疗规范合宪,但同时作成「警告性宣示」。大法官认为《刑法》的强制治疗已有违宪疑义,须在3年内完成修法,否则3年后有新的声请案争议法规恐会被宣告违宪。

法务部尊重释宪结果,未来将明显区隔刑罚执行与刑后强制治疗,并持续会同卫福部寻觅适当医疗处所协助收治,3年内尽速办理移所事宜,让受处分人的治疗不中断,获得完整治疗处遇。就主管法律有违宪疑虑部分,将研修调整;非主管法规,则建议权责机关本于解释意旨尽速研修。

本案由张渊森潘韦丞法官及4名接受强制治疗的性侵犯提出释宪声请。张渊森昨日表示,肯定大法官的解释结论,尤其是补足程序权上的不足。

天主教会台中教区所属彰化县圣家启智中心等3家社会福利机构,不服彰化县税务局财政部函令,认定3辆车免牌照税、另7辆不得免征牌照税,要求补缴1万到6万不等税款,提诉讼败诉后声请释宪。大法官昨日作成798号解释,认为财政部函令增加法律没有的限制,违反宪法租税法律主义,宣告违宪不再援用,意即社福机构免牌照税车辆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