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犯趴趴走 拒绝治疗宁挨罚

台北市日前发生街头随机性侵案,20岁蔡姓男子(前排左三)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办。(翻摄画面)

北市恶狼随机性侵,引发社会关注。性侵或性骚判刑定谳、出狱后,有些会被以电子脚镣科技监控,甚至地方政府可命其接受身心治疗或辅导教育,但许多人拒绝配合、宁愿挨罚,依旧我行我素,在外趴趴走伺机犯案,形成社会不定时炸弹。

类似案例层出不穷,高姓男子因性骚扰判刑确定后,经卫生局评估,有施以身心治疗或辅导教育的必要,去年多次要他接受治疗及辅导,但他却没正当理由而未出席,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遭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另吴姓男子因乘机性交案遭判5年定谳,他出狱后,北巿府评估认为他有施治疗、辅导的必要,命他去年到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接受治疗辅导,但他无正当理由未出席。

吴被北市府处1万元罚锾,并限期命他3月15日、4月19日至医院治疗及教育,但他仍不履行,检方依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起诉,法院判拘50天,可易科罚金。

至于用电子脚镣来科技监控性侵假释犯部分,前年监察院曾纠正法务部,痛批电子脚镣形同虚设,让性侵少女的假释犯,在保护管束期间,自行徒手破坏脚镣逃逸;监委还批评,若电子脚镣如此不具稳固性,社会安全网将无法巩固。

法界人士指出,不管是科技监控或治疗辅导,如果不能有效导正性犯罪习性,检警及各县市政府,无法防止恶狼再犯,类似北市随机性侵的案件,恐难以防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