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趴趴走挨罚70万!男撇下罚单飞返大陆 黄伟哲:先缴清才能再入境
▲台南市仁德区潘姓男子,违反居家检疫规定,7度外出跑步、购物,被台南市生局按次数共裁罚70万元,黄伟哲市长认为潘男须要先缴清罚款才能入境。(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仁德区潘姓男子在居家检疫期间,7度违规趴趴走,遭台南市卫生局共开罚70万元,但潘男已在4月7日出境返回中国大陆。台南市长黄伟哲表示,除非潘男不再入境台湾,否则必须要先缴清罚款才能入境。
台南市仁德区一名潘姓男子,违反居家检疫规定,7度外出跑步、购物,被台南市生局按次数共裁罚70万元,惟传出该名潘姓男子是中国籍人士,且人已失联,经台南市政府调查潘男出入境纪录,发现潘男于4月4日解除居家检疫后,即于4月7日离境返回中国大陆,人早已不在台湾。
市府指出,潘男解除检疫后即恢复自由之身,他并非刑事犯,尚不能对他作出任何人身自由限制,而卫生局裁罚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主要是卫生局必须会同警方,调阅相关的监视器影像,确认潘男违反居家检疫之违法行为才能裁罚,卫生局的裁处书在4月17日开出并以双挂号行政文书交寄,依规定在20日就会送达,看同居之人有没有签收,就算没有签收,依行政程序法寄存送达生效,7天内如没有缴纳罚款,卫生局马上专案移送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强制执行。市府强调,市府所有作为都需「依法行政」。
据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张哲荣主任执行官指出,台南分署如接到台南市卫生局移送强制执行潘男70万元裁罚案后,台南分署将进行潘男财产清查,并传唤他到案说明,潘男如4月7日即出境返回中国,台南分署行政执行程序还是会依法启动,限制住居、拘提、管收、限制出境(再入境即无法出境)…,这些手段都不排除,但还是要视收到台南市卫生局行政执行案相关文书资料内容再决定处置方式。
对于外界认为潘男虽为中国籍人士,但其妻子为台湾人,潘男虽出境,如果在台湾没有财产,是否可对其妻子名下财产强制执行?对此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指出,依现行法令规定,夫妻财产是分开的,潘男所欠罚款系不能向潘妻强制执行,究竟要如何处理,还是等收到潘男行政执行文书资料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