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 他的呼声最高!

▲前监委黄煌雄。(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25日在马拉松表决之下,三读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根据条文行政院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委员11至13人,任期4年,由行政院长派聘,据传前监察委员黄煌雄是热门主委人选

根据不当党产条例规定,行政院长并可指定其中1人为主委、1人为副主委;「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委员中具有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3分之1,且单一性别人数不得少于3分之1。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不受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规定之限制,委员须独立行使职权,不能参与政党活动,一个月开会一次,调查进度要公布在不当党产专属网站,每半年向立院提出报告

委员会权力方面依法进行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不当取得财产之调查、返还、追征及本条例所定之其他事项;未来委员会在调查党产时,被调查者不得拒绝,得请各级政府机关或警察机关协助并得委托会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士协助调查、鉴价及查核相关资料。

黄煌雄于监委任内曾立案调查国民党党产,并公布调查结果,有清查党产的实务经验,黄虽出身绿营,但监委任内独立行使职权,超脱政党色彩外传是「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热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