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条例初审通过 陈其迈:本会期要过还有得拼

内政委员会审不当党产条例。(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财政司法法制委员会6日联席初审通过《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据初审条文行政院将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处理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不当取得的财产。不过,因国民党立委全数退席抗议,虽然草案已初审通过,召委陈其迈坦言,这案要在本会期通过,「还是有得拚」。

根据初审通过的版本,行政院将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依法进行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不当取得财产的调查、返还、追征等。而「不当党产」指政党、附随组织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条例公布日还存在的现有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孳息外,推定为不当党产。

草案指出,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在条例通过6个月内要申报财产,如果不申报,每次可罚新台币50万元至250万元的罚锾,累计处罚5次,即可推定该党产为不当党产。

虽然初审通过,但因召委陈其迈下午要求延长开会时间,引起国民党立委不满,集体退席抗议。而全案在提报院会审查前,还是须经朝野协商

陈其迈即指出,因为是新的案子,所以还是经过要朝野协商,协商期一个月从今天开始算,希望7月初就可以表决。他认为,自己的处理很尊重国民党意见,但国民党立委都针对程序发言,不是针对实质内容,他对这点觉得很遗憾。但也坦言,国民党可能希望延长战线在院会处理,这案要在本会期通过,「还是有得拚」。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则在脸书兴奋表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委员会审查完毕!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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