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近20年《文化基本法》初审通过!文化部长:期待此会期通过三读

▲《文化基本法》初审通过!文化部郑丽君(右3)感谢委员们完成审查。(图/记者林育绫摄)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讨论了将近20年的《文化基本法》,今(2日)终于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议下通过初审!文化部长郑丽君表示「真的很期待能在此会期通过三读」,就能进行编列预算及落实。

《文化基本法》今(2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马不停蹄、取消午休加速审议下,终于通过初审。郑丽君表示,此次留任文化部长心里最挂念的就是《文化基本法》,本来很担心这个会期来不及,而下个会期是处理预算又面临国会改选,因此真的很感谢委员们能在今天完成审查。

她也说「真的很期待能在这个会期能完成三读,就能尽速检视明年预算,编列可落实的项目,在8月预算抵定前去做。」如果下会期才通过,又要再等后年才能编列预算,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加速,毕竟「这部法已经讨论了十几年、快二十年了!」

郑丽君认为《文化基本法》会是个相当完整的文化治理体系,从政策目的思维、文化公民权出发,明定权利的各面向、落实各面向保障、政府施政方针等,自过去讨论累积至今会是相对完整的一部法,对于未来文化治理相当有帮助。

其中艺文工作者关注的《文化艺术奖助条例》,郑丽君谈到从民国106年就开始委托研究,办了7场专家咨询会、8场全国分区会议汇整了各界意见。尤其对艺文工作者的保障,也要有其他部会一起配合检视,将会加速修订,半年内以附带决议提出修法。

*关于《文化基本法》:国家的《文化基本法》并不是文化部的组织法或文化行政的基本法,也不是针对文化人或艺术工作者劳动基准法,而是一部政府各部门都必须恪守,攸关台湾一般民众文化日常生活的国家《文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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