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未尽公民义务 陆学者:开放香港人考公职、服兵役

广东学者提议开放香港人担任公务员服兵役。(图/翻摄自中国军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在今日召开,广东社科院院长袁俊在会中表示,香港人身为中国公民,却无履行作为公民的权利义务,而且不少人仍有居英权,但透过修改《基本法》解决这个问题言之过早,可以在广东省先行,让香港人可以考公务员和服兵役,让港人可尽公民义务。

袁俊表示,应将香港的本土责任意识,变成关注家国乡土意识,人心回归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认同,而不是被利用变为港独意识,造成社会撕裂;粤港澳大湾区是政治战略政策,为香港提供新推力,解决中产无力感和青年人前景无望感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表示,《基本法》未对特首述职安排有明显规定,认为应该立《述职法》,规定特首述职的时间模式对象,又认为中央特区关系不是并行,中央有权监督特首的工作,特首也应该向人大委员长述职。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表示,释法是根据《基本法》158条规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解释《基本法》,并没有一个明细的机制,包括解释的原则程序、释法的法律效力、与香港法律的关系等,建议人大常委会自行立法,将解释《基本法》的原则和程序制度化,但不须修改《基本法》。

《基本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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