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新公务员须宣誓效忠香港 违反者马上撤销职务

香港新入公务员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25日表示,预计在10月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安排今年7月1日后入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聂德权提到,依据基本法,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公务员守则》也对公务员操守有相关要求。

聂德权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香港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因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也是公务员一贯的责任和要求。」

聂德权表示,基本法保障每一位香港市民言论和表达自由,香港法例也对此提供保障,但除了香港市民身份外,香港政府公务员拥有公务员的身份,言行要和公务员的身份相称,不应说出或做出一些可能令人产生误会、与公务员身份产生冲突的言行。

聂德权强调,如果有公务员违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誓言、甚至触犯香港国安法,其公务员职务应马上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