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签效忠声明 港府:7/1起非公务员雇员比照办理

香港官员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公务员则被要求签署拥护港府声明。(图/港府)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香港特区政府今(21)日宣布,要求在2021年7月1日或之后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签署支持港府及基本法声明,比照现行公务员办理。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要求非公务员之雇员签署声明,有助进一步维护和推广所有政府雇员应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

▲港府非公务员雇员将比照公务员签署拥护政府声明。(图/CFP)

该发言人指出,「如有非公务员政府雇员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反映该雇员拒绝遵守《香港国安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拒绝确认、接纳和履行《基本法》订明的公务人员责任,对恪守政府雇员核心价值缺乏承担。当局会考虑按照雇佣合约相关条款,终止聘用该非公务员政府雇员,过程有关雇员会有机会作出解释。」

据了解,《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基本法》也明文规定,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人员的一贯责任。与其公务员同事一样,获香港特区政府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雇员属公务人员,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已要求新聘公务员及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至于受聘或获任命担任较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并须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