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才专法初审过 拚本会期三读

揽才专法初审通过情况

立法院经委会10日初审通过揽才专法(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正草案,被行政院删除的全球前五百大大学毕业生来台工作得免除2年工作经验,重新入法,由于延揽人才具急迫性,经委会召委陈亭妃表示,将于下周进行朝野协商,力促于本会期完成三读。

国发主委龚明鑫表示,揽才专法自2018年2月实施以来,已展现成效,迄今已延揽2,108位外国特定专业人才,且核发2,607张就业金卡总计4,715位,借由本次专法修正,延长租税诱因、增列健保纳保免等待期对象、放宽永居规定,估计明年底前这两类特定专业人才将倍增至1万人。

揽才专法修正草案,原初的版本增列第七条让全球前五百大大学毕业生可以直接来台工作,免除就业服务法需2年工作经验的限制,但行政院通过的版本删除这一条,多位立委询问国发会的看法,龚明鑫表示,因为劳动部认为用函释即可通盘处理,不过如果立法院认为该入法,国发会也尊重立院的决定。

由于多位立委提修正案将五百大毕业生免2年工作经验入法,最后通过新增第五条之一:「外国人取得教育公告世界顶尖大学之学士以上学位者,…受聘雇于专门性工作,无须具备一定期间工作经验。」

另外,租税优惠由三年延长至五年、增列健保纳保免等待期对象、放宽未受雇者之亲属适用本法皆顺利通过,放宽永居条件的第13条也大致有共识,只是有立委认为应该更宽松些,这项条文仍待协商。

值得注意的是,第4条把「特定专业人才」定义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金融法律建筑设计等八大领域,有立委有疑义,另本条文把专业工作范畴扩至外国学科教师实验教育工作,也让立委忧心会排挤本国教师工作,这项条文也留待朝野协商。

立院经委会初审通过揽才专法修正草案,陈亭妃表示,由于揽才专法具急迫性,下周她将进行朝野协商,讨论第4条、第13条,若能取得共识,即可以赶得上本会期(五月底)院会三读,若来不及就要寄望临时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