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管法修法 拚本会期送审

经济部预告修能源管理法22日期满,能源局表示,业界关心再生能源售电业纳入能源基金征收范围内,由于再生能源是政府致力推动政策,虽再生能源业纳入范围,但短期内设定费率为零,后续配合政策再做调整

经济部预告能源管理法修法,本次修法两大重点,包含强制公开能源销售统计资料,强化大型用户审查管制,第二修正能源基金的课征对象,由台电扩大到所有再生能源售电业。经济部说,能管法相关意见都已经回收,后续检视相关意见后,将送行政院审查,力拼本会期送立法院。

依电业法规定,售电予用户的电业,每年就其售电予用户之售电量按一定费率缴交金额,相关金额,以电业每年售电予用户业务收入之千分之五为上限。

这次修法当中,明定能源供应事业应配合主管机关为强化能源管理,促进能源合理及有效使用需要,公开能源销售统计资料,不过必须去识别化、遵守个资相关法规,而相关能源销售统计资料种类、范围、期间、公开方式时间,后续依施行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