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台塑化几乎同时调整油价 公平会要查

中油与台塑化几近同时同幅调整油价案,公平会17日表示,已主动立案进行调查中。(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中油与台塑化几近同时同幅调整油价案,公平会今(17)日表示,为维护国内油品市场交易秩序,已主动立案进行调查中,公平会强调,业者如有涉及违反公平交易规定情事,将依法予以处分

油公司自96年1月实施「国内汽、柴油浮动油价调整机制作业原则」,是由经济部报请行政院财经小组会议通过后,中油即据以办理调价作业,并由经济部督导核定,因此,中油公司调价之妥适性、盈余管控,均有主管机关进行监控,非属一般事业得因其营运条件自主调整产品价格。而中油及台塑化调整「油品批售价格」行为,恐涉及违反联合行为之禁止规定,公平会指出,因中油历次依浮动油价机制进行调价作业,无论其调价次数、调价多寡,台塑化皆与中油为相同金额之调价,且调价时间有1小时差距

虽中油及台塑化对于汽、柴油产品价格之调整,有一致性结果,其行为似具联合行为之外观,但中油所实施浮动油价机制之相关指标权重,均为对外公开资讯,台塑化也能事先依前开浮动油价机制公式试算中油公司当周油品价格之调整结果。

但台塑化指称,其销售汽、柴油等油品之价格,是参考原油价格船运费用新台币汇率因素而决定,然因汽、柴油属于同质性产品,不易形成差别定价情形

公平会强调,我国属典型寡占油品市场,纵使2家供油业者之成本结构各不相同,在我国高度重叠的地理市场,商品可完全为对手替代,调价资讯快速传递与回应,市场高度透明,依寡占市场特性,油价易于趋向一致性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