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超收房客怎自保? 合约载明度数、每月结算电表

租屋族每度电被收5、6元已成常见现象。(图/东森新闻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不管夏天还是冬天,1度电收5块钱以上,对租屋族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有的房东为了方便管理还会把电表统一设置工具间里,租屋族根本不知道用了多少电。律师表示,房客想自保,可以要求房东把电表的度数,先载明在合约上头,同时也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每个月使用的电表度数。

陈小姐住在五坪大的套房里已经一年多,但对于每个月的电费她还是充满疑惑,翻开租约上头载明一度电5块钱,而且每个月还得先缴500块,等到搬走电费再一次计算,但问题是房客从住进去到搬走,都没看到电表用掉多少电,得全靠房东告知。

就是不知道用了多少电,陈小姐只要一使用完电器,立刻将插头拔掉,因为一度5块钱的电费,对她来说负担实在太大。

私法自治原则,房东订定的契约台电不能干涉,如被超收电费,房客只能向消保官申诉。若不想被多收钱,提醒民众在签约时,一定要要求房东把电表的度数写在合约里头,最好是每个月结算一次。

律师罗鼎城表示:「如果房客觉得房东1度收5元的电费太贵,可以在签约时,把电费费率跟房东讨论清楚,载明在合约里以免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