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争议 台湾法学基金会提8点呼吁
▲部分地方政府拟调高房屋税,甚至追溯至30年老屋引发争议,因此台湾法学基金会总结专家学者意见,提出8点呼吁。(图/东森新闻)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房屋税调涨争议不断,台湾法学基金会于7月30日举办房屋税座谈会后,总结专家学者意见,提出8项呼吁。
1. 注意财产税的「树果原则」,对没有果实的树,不应课征税捐,尤其对自住的房屋避免掠夺式、没收式的税捐。
2. 请地方政府执行房屋税征收,不得逾越房屋税条例第 11 条授权3要素,如标准价格评定不能回溯、核定税额应将计算方式个别通知纳税义务人。
3. 请财政部重申税捐稽征法第1-1条及第11-3条规定,检讨房屋税的稽征程序。
5. 请最高行政法院体认房屋税在宪法及法律上的疑虑,废除 2015年4月28日 的决议,避免违反租税法定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6. 房屋税条例第15条定额免税的规定,已25年未修正,应尽速检讨。
7. 以往立法、修法、执行未考虑地上权住宅「所有权递减归零」的特性,应速谋补救。
8. 目前争取权益涉讼的民众,鼓励于符合释宪条件时,声请释宪。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谢哲胜也表示,房地价格上涨其实是土地价格上涨,房屋本身并未上涨,因此如果调涨就等于违法规定,也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不动产仲介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林正雄认为,持有税失控的影响太大,包括冲击青年购屋的意愿,就算买得起房,恐怕年轻人也无力缴税,调高房屋标准单价兹事体大,应全面检讨,特别在景气低迷时刻更不宜增税,否则将冲击全民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