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南铁线环评案遭驳回 高市府尊重:重启环评

针对新园农场震南铁线开发环评案,经过漫长3年缠讼,最高行政法院2月底判决撤销震南环评确定,但震南工厂仍在赶工当中环团昨(13日)呼吁高市府立即命震公司停止施工,拿掉酸洗制程并重启环评。

高市环保局对于最高行政法院驳回震南铁线环评上诉案,深表遗憾但仍尊重司法判决,也决定将依法院判决意旨办理后续环评程序。震南铁线董座蔡锦荣表示,若市府重启环评,全力配合补件,盼环评顺利通过。

最高行政法院对震南铁线环评案维持一审原判结论,认高市府系以有条件通过本案环评审查,并以要求震南公司「于营运废水回收率须达90%」之条件附款,「违法」取代依环评法第8条对环境有重大影响之虞判断为由,做出震南铁线环评案原处分审查结论撤销决定。

环保局强调,震南铁线环评案历经行政争讼,针对高雄高等行政审法院所指本开发案废污水处理回收率可否达90%、处理后的废水对环境有无重大影响、是否符合放流水标准、进入二仁溪前含氯盐的水是否会直接渗入至农田争点,市府均于高雄高等行政审法院逐一说明与厘清,惟最高法院认本案仍有课予震南公司及高雄市政府「查证」及「审查」义务,由高市府所属环评委员会重为审查。

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意旨,震南铁线环评案回到「审查状态」。环保局表示将要求震南公司依法院判决理由增修环说书后,再送市府环评大会重为审查。震南公司另于收到判决书后规画停工,并增修环说书内容送市府审查。

2014年,高市府通过新园农场震南铁线开发环评案,隔年路竹居民东源湖内渔民李耀庆刘瑞泰等人,提起行政救济,提告原因是震南公司于新园农场兴建的酸洗工厂所产生的废水,含重金属高浓度氯盐,影响路竹农业灌溉用水及二仁溪下游湖内茄萣养殖用水,工厂排放的酸雾恐影响当地农作物生长

经历13次开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8月22日撤销高市府的环评审查结论,宣判李耀庆、刘瑞泰两位湖内养殖渔民胜诉

但高市府提出上诉,要求最高行政法院撤销此判决,经过近6个月审理,于今年2月27日作出107年度判字第111号判决,维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见解,判决高市府败诉。判决指出,环评制度内涵在于环保及经济的权衡,非仅属技术性专业判断,后续高市府也应就震南案废水处理,是否对周遭邻地产生极大风险,进行查证及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