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疯传检举设备认证 中交警:谣言
「请提供检举人的监视设备是否经过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合格的仪器及定期检验合格的认证文件」,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出,网路谣传并无根据。(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近来网路流传,民众检举交通违规罚单申诉内容「请提供检举人的监视设备是否经过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合格的仪器及定期检验合格的认证文件」,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出,网路谣传并无根据。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民众只能针对违规停车、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闯红灯等无须数据佐证之违规事实进行检举,所检附之违规举证资料如手机拍摄之照片、行车纪录器影像,按现行之规定只要能证明交通违规属实即可,并不需要证明搜证设备须经由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定合格。
另外,社群网路Line疯传台中市16处固定式闯红灯照相执法设备,传为仅取缔车辆越线之违规照相设备,且要罚3000元等耳语,造成民众以网路互传不正确讯息。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出,网路疯传该设备是专门做为取缔超越停止线之车辆,事实上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于104年建置的固定式闯红灯照相执法设备,是针对车辆于设有号志灯路口闯红灯或未依规定停车而超越停止线者,予以自动感测拍照并举发驾驶人违规行为。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以科学仪器举发闯红灯、超越停止线等驾驶人违规行为已施行超过数十年,并非属于警方新措施事项。如经该设备自动感应拍照者:闯红灯,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超越停止线,处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台中市目前约16处光学式闯红灯测照设备,均依规定公告设置位置,并加强宣导用路人确实遵守相关规定,相关科学执法仪器设置地点,可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