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唱歌、硬币掷茭太吵!竟拿铁锤爆头10多下致死 嫌仍判无期

汪清正拿铁锤打死邻居。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CFP)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男子王清正和吴姓女友住在苓雅区一处大楼8楼,不满住在隔壁陈万霖常常在房内唱歌、以硬币掷茭干扰睡眠,2017年3月间双方发生争吵后,他拿起铁锤猛敲对方头部脸部10多下,见对方倒卧血泊逃离现场一审遭判无期徒刑,高雄高分院18日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

判决指出,担任鹰架工的王清正不满陈万霖常在套房内大声唱歌,或以硬币掷茭发出声音影响睡眠,2017年3月23日晚间10点多,又听到对方制造声响,上前理论后双方爆发口角,他又回到房间拿铁锤要恐吓,之后竟拿铁锤猛敲陈万霖头部和脸部连续10多下,铁锤都打到断掉,直到对方倒卧血泊中,才赶紧逃离现场。

陈万霖因为脑髓肿胀、大量出血、凹陷性骨折伤势严重,送医后仍不治。汪清正落网后坦承有拿铁锤攻击,「因为他口气不好,有骂我三字经。」但否认有杀人,因为陈万霖抢铁锤和殴打自己,才会拿铁锤敲他,而且要离去时,「他还可以拿电风扇外罩砸过来。」但经检方法医相验,死者因遭殴打,头脸部27处钝器重击伤,死亡方式他杀

汪清正一审遭判无期徒刑,不服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根据陈万霖的伤势,以及现场的溅血点研判,王清正攻击数次且攻击力道大,且该犯案用的铁锤重半公斤、长30公分,属质地坚硬的钝器,考量他犯案时已经51岁有一定的社会历练,且没任何身心障碍状况,只因陈万霖制造噪音导致长期积怨下手,犯后否认杀人犯行,至今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和解,因此驳回上诉,仍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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