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苏大妈惨了 骂警挨告6罪2审加重改判1年定谳
台南高分院17日上午宣判,苏大妈加重改判刑1年定谳。(本报资料照)
以检举滥诉出名的台南检举魔人「苏大妈」苏宝兰,从前年12月至去年4月间被控滥诉警员渎职达6案,台南地检署去年6月初起诉她6度辱警,台南地院去年10月判8个月徒刑,她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二审改判1年定谳,不得上诉。
苏大妈才因违反药事法被判5月,可易科罚金,但她持续滥诉,经检方撤销易科罚金,被判100天刑期,近期将入监,但因前年12月至去年4月间,被控滥诉警员渎职,新冠肺炎期间闹进健保署南区业务组,一审所犯妨害公务执行及侮辱公务员等6罪被判8月,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认一审量刑过轻,有违罪刑相当原则,改判1年,不得上诉。
南检表示,苏女一与人发生纠纷就打110报案,造成行政及司法资源浪费,从2014年1月起到2020年3月20日达1192件,若警方处理不符她的期望就滥诉、检举、申诉警员渎职,从2018年1月到2020年3月20日止共达288件。
苏被判决案件包括2019年12月8日大闹安南区果菜市场、12月11日在卫生局办公室借故刁难公务员、2020年1月23日在永康警分局复兴派出所嘲讽员警、2月5日大闹健保署南区业务组、2月14日侮辱健保署南区业务组人员、4月25日侮辱南市警四分局华平派出所员警共6案。
台南高分院认苏女妨害公务犯行包含侮辱公务员及公然侮辱行为,因此,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共5罪及所定应执行部分均撤销,各处4月,可易科罚金,应执行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