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眷喝醉骂警三字经挨告妨害公务 1理由获判无罪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自称是警眷的男子阿鹏(化名)今年2月间因为酒后与人发生纠纷,面对接获报案前来处理的2名警员,他竟脱口说出「X你娘」、「X」等脏话,因而挨告。不过,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阿鹏骂脏话并未妨害警员执行公务,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他无罪。

▲阿鹏酒后与人起口角,还对警员脱口骂出三字经等脏话。(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检方起诉指出,阿鹏今年2月间在某处所与人发生口角冲突,警员获报前往处理,他竟当场对着2名警员辱骂,包含「X你娘这边职业赌场,你们不去抄,你们在做三小」、「我有喝啦,X你娘」、「X」等话,足以贬损2名警员的名誉、人格等社会评价,后续警员对他进行酒测,测得吐气所含酒精浓度为每公升1.3 毫克,因而认定他涉犯《刑法》第140 条之侮辱公务员罪嫌。

阿鹏到案之后对于上述行为并未提出异议,仅强调当时他喝醉酒,「我是警眷怎么可能妨碍警察办案」。而2名警员也证称,阿鹏只是单纯骂脏话,没有达到让他们无法执行勤务的程度,只是会让勤务完成度的时间比较慢一点。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从警员证词看来,阿鹏的行为并不足以影响警员执行公务,虽然他骂脏话确实可能贬损警员的人格,但与警员执行公务并无关联,所以难以认定他出言侮辱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妨害公务执行,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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