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將酒醉客過肩摔挨告傷害 法官用這理由判無罪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李姓员警见酒醉客刁难UBER司机,被控将洪姓男子以柔道「过肩摔」放倒在地,犯过失伤害罪;台北地院认为,李依法令执行公务,洪的伤势且未必与李有关,判李无罪。可上诉。
2022年2月20日凌晨3时至6时,李与张姓同僚2人驾驶警车,在台北市钱柜忠孝店前执行「守望_SOGO钱柜防治滋事537」勤务。
凌晨3时8分,李见陈姓女子、洪姓男子与UBER司机发生口角争执,因洪未应他的要求离去,并有接近、辱骂员警等情,于是抓住洪的肩、颈以柔道「过肩摔」将洪放倒在地,洪足部、右肩、手部擦伤后提告,李被起诉。
李姓员警供称,当时洪酒醉,洪的陈姓女友不断对司机咆哮脏话,他请洪后退,洪对他们警方大小声,还骂「三字经」,他怕会有肢体冲突,才对洪施以管束,但没有对洪「过肩摔」。
法官审理认为,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警察对于疯狂或酒醉的人,非管束不能救护其生命、身体之危险得为管束,所以,警察对酒醉客得以管束,而司法机关于事后审查时,应以警察当时的客观环境为基础。
法官根据洪姓男子、洪的陈姓女友、UBER司机以及同样执行勤务的员警证词,认为洪的精神状况已达酒醉并有伤害他人的危险,再经勘验员警密录器,都难以认定李姓员警执法违反比例原则而有过当之情。
判决书说,李依据法令的行为符合阻却违法事由,检察官的举证无法使法院形成有罪心证,判李无罪。
钱柜。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