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东县长吴俊立怒告前市代偷树!法官「这理由」判无罪

前台东县长吴俊立。(图 / 中时资料照)

照片为龄逾1200年的埔里镇茄苳树王公树,应属台湾平地最长寿的茄苳神木。(仅示意,非当事图 / 杨静茹摄)

茄苳老树如若开价变卖,动辄数以百万计算,而今年3月即牵扯出一桩属于政商之间的「老树纠葛」。前台东县长吴俊立,与谢姓富商认为前市代林献尧将他们台东县成功镇一处土地上的老茄苳树挖走变卖,为此愤而提告。林献尧解释,他此举是与前成功镇长侯武介、二人共同拿来用作土地买卖的佣金,但检方仍依《窃盗罪》起诉。台东地院经一审,及花莲高分院二审,均认定林献尧并无窃盗意图,最终判他无罪。

根据判决书,众人所争执的这颗茄苳树,位于台东县成功镇上一处私人土地。开庭时,该土地所有权谢姓商人证称,当时是透过林献尧介绍他与侯武成认识,再由侯武成介绍购买本案土地;事后,侯武成也将他取得本案土地上的树木分一半予林献尧,以此作为介绍佣金以及报酬。

该名谢姓商人也表示,当初原本要投资吴俊立的饭店,鉴于后来最终并无投资,因此便将该土地上的树木交由吴俊立,倘若吴俊立有需要,他可以自由使用。

吴俊立主张,谢男购买这块土地时,土地其实算是他与谢二人共有,但土地所有人登记于谢男人名下。另,吴俊立也表示,谢男老板积欠他约1亿余元,原本要将该土地过户到他名下,以作清偿债务,但吴认为该土地于他而言并无任何价值,因此他最终告知对方,「只要将土地上的树木给他即可。」

回顾检方起诉,林献尧涉嫌加重窃盗罪,并指林献尧于2020年1月5日至7日间,指示王姓男子挖掘茄苳树。王男租用挖土机,挖掘并窃取茄苳树,再出售予嘉义地区不详人士,所得20万元则由林献尧、王清金均分,检方因此认为他们涉犯携带凶器窃盗罪嫌。

林献尧声称,土地买卖事宜,是由他介绍谢姓商人与侯武成认识,再由侯武成介绍谢姓商人购买该土地。侯武成将其取得土地上的树木分一半给他,以此作为介绍之佣金,因此有权处分树木。

谢姓商人证称,当初确实将树交由吴俊立,但也说土地购买已有10几年之久,他早已忘却,审酌连土地究竟位于何处也不复记忆。另,谢也强调,佣金部分是由公司法务处理,他对于支付该笔佣金并无印象。

台东地院经一审、花莲高分院二审时,认定谢姓商人称并并无将土地上树木赠与予侯武成作为土地买卖佣金,此中是否真实,非属无疑,并以检察官起诉证据举证不足,最终判林献尧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