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你妈的」不用赔 法官引用鲁迅、张爱玲观点判无罪!
▲LINE群组骂你妈的,法官判免赔。(图/示意图/Reuters Pictures)
一名陈姓男子不满廖姓员工离职前扬言把电脑还原、东西不整理整齐,在LINE群组怒骂对方「你妈的」、「脑子有问题吗」等语,因此挨告诽谤,本来一审被判赔5000元,但经上诉后,二审法官引用中国作家鲁迅、张爱玲观点,认为「你妈的」只是情绪性口头禅,没有恶意,因此改判无罪。
据判决书,30岁陈男在钢铁公司担任主管职,不过他在去年8月廖姓员工提离职时,对方威胁要把电脑还原,气得在有5人的群组LINE内怒斥「你打包东西是这样的腻,你妈的,当这旅馆是吗?这是你工作态度啊,你把公司当你家啊」、「你电脑还原脑子是有问题吗?保证你薪水拿不到半毛」等语,挨告后一审被依散布文字诽谤罪科罚5000元。
陈男提上诉后辩称,原本要打的是「你嘛的」,但因手机选字错误才打成「你妈的」,而且公司聘雇廖男来作资料,对方离职却说要把电脑资料还原,一时紧张才会反问「你电脑还原脑子是有问题吗」?并没有侮辱的意思。
法官仔细阅读对话纪录后,发现陈男是不满廖男做事敷衍,还扬言还原资料对公司不利,而且另名员工也说廖男离职时没把电脑设备回复原状,桌面脏乱垃圾也就这样放着,认定他是一时气愤才说出这些话。
此外,法官也引用知名文学家鲁迅《坟论『他妈的』》文章,指称只要在中国过活,便总听得常听到「他妈的」或其相类的口头禅,而在台湾大多数均有不经意地口出此语的情形,并不必然反应出说话者的主观意欲,更难谓有毁损他人名誉之真实恶意,而作家张爱玲也认为「他妈的」字眼虽显不雅,但却无指涉性龌龊、或贬抑他人名誉、中伤人格之语意,这句口头禅通常强调言者高兴、激动、感激、骄傲等正向情感的强烈程度,「只是一种口头禅」,虽然陈男确实因情绪用词未臻思考有欠允当,但并非意图贬损他人名誉,因此改判主管无罪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