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自慰片挽留!前男友新欢怒呛「发给大家分享」 她崩溃提告
▲吴女传自慰影片给前男友,试图挽回感情,图非当事人。(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台南一名吴姓女子因不甘心与卢姓男友分手,私传自慰影片打算挽留后,竟被对方陈姓现任女友威胁、扬言要散布到女儿就读的高中,气得她提告。台南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陈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2万元;民事部分则须赔10万元精神慰抚金。
判决书指出,吴女指控,陈女2017年4月曾传讯给林姓男子说,「我只知道我亲眼看到1月23日吴小姐有传自慰影片!说她想要的意思!请你告诉吴小姐!如果她再(原文:在)招惹我!我一定会把东西发送给大家分享」、「我只是想请你转达我手上有她的自慰片!」、「如果不是这个男生(卢男)叫我千万不要把自慰影片流传出去!我早就传给大家分享!而且她也有女儿的人!我一定会把她的淫照发送给她女儿的学校」等讯息。
吴女接获林男传来的完整对话,开始心生畏惧、终日惶恐不知所从,因担心影片外流以及影响女儿在学业上受到影响,怒告陈女恐吓以及求偿名誉损害新台币10万元、精神慰抚金20万元,合计30万元。
▲吴女得知陈女威胁后,心生畏惧,图非当事人。(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陈女表示,吴女在她和陈男交往时无故传来自慰影片,且她是从男友那得知有影片,并未实际看过,根本不可能散布,只是为了不让对方继续联络男友才会说出此话。
开店经营的陈女反控,在金融业工作的吴女曾在LINE中传讯给男友说,「总有一天我要砸了那家店,让全安平的人知道她偷腥」、「你再被我发现你去她们店或是她家,我一定砸了她的店,妳可以试试看」,反控对方并要求50万元精神赔偿,并主张和吴女求偿的金额抵销。
法官表示,陈女传讯给林男说的话确实对吴造成伤害,考量双方经济因素,判陈须赔10万元精神赔偿,可上诉;另外,陈女属于故意侵权行为而负债,不可主张抵销;刑事部分则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陈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