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友「上传性爱片」到知名情色网...结果朋友看到!她崩溃提告

阿宏依法判2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pixabay)

记者林昱萱/云林报导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与女子小凡」(化名)原是男女朋友,但他却用手机拍下两人的性爱过程,并将影片上传到知名情色网站上,而整起事件直到小凡的朋友看到影片后,赶忙告知小凡才让全案曝光。对此,云林地院审理后,依法判阿宏2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判决指出,阿宏曾租屋处拍下与小凡的性爱过程、以及对方裸露身体之隐私部位照片5张,而他却在明知性爱影片属客观上足以刺激观览者性欲,或引起厌恶感知的猥亵影像,却仍是基于散布猥亵影像之犯意,将上述性爱影片上传到全球知名的性爱网站

阿宏于警询侦讯时,均对案情坦承不讳,且与证人之证述相符,又有性爱影片截图、性爱影片光碟对话纪录38张可佐证,因此本案事证明确,其犯行堪以认定。

法官认为,阿宏已经是智识成熟的成年人,明知道网际网路具有快速散播特性,且电磁纪录影像可以无限复制,猥亵影像一旦散布到网路后,甚难阻止、收回,却仍是将影片上传,不仅危害社会善良风俗,也导致小凡身心受创,考量他已经与对方达成调解赔偿,审酌其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等后,依犯散布猥亵影像罪,判处他2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