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2次逼微笑!渣男呛「录给你10年男友看的」传出 她崩溃被分手

林上恩小美租屋后性对方,还强拍性爱影片,图非当事人。(图/翻摄pixabay网站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男子林上恩以还款10万元给女子小美(化名)为由,诱骗对方到家中性侵2次、强拍性爱影片得逞,事后更盗领24万元,还将影片传给小美论及婚嫁男友林男一审强制性交罪伪造文书等罪分别判4年6月、1年徒刑,林不服上诉。北检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认为,小美身心受创,决定补偿她59万890元。

一审判决书指出,林上恩2014年12月16日以还款的名义邀约小美到他的租屋处,并因故起了口角,他愤而殴打对方再拖入厕所房间内性侵、拍摄性爱影片;期间,林男见小美面无表情,还停下动作把对方甩到床上呛,「你知道了齁,我在录啊,怎么样,录给你男朋友看的啊,你他妈,我有上,干」,并要求对方要笑。

「阿要不要传给他?」林男以性爱影片要传给小美的男友威胁,要求小美交出提款卡密码,还要她签下委托同意书,并要曹姓女性友人去提出24万元;岂料,林男还是将影片传给小美的男友,并打电话给对方诉说两人已发生关系,小美想要分手,还强逼小美在电话旁边答腔,但小美的男友发现女友声音带有哭腔,并说要立即报警

▲林男将性爱影片传给小美的男友。(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资料照)

林男气得要找出小美的男友示威,直接骑车要小美帮忙指路,两人行经万华时刚好碰到巡逻员警,小美才鼓起勇气跳车求救,林男见状也加速逃逸。林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说,他和小美是两情相悦,且盗领的钱都是对方借的。

曹女则证称,她确实看到小美衣衫不整,也听到林男打人、做爱的声音。法官也因此认定,林男性侵小美两次,因此依强制性交罪、伪造文书等罪分别判4年6月、1年徒刑,林男不服上诉,目前全案上诉二审中。

补审会指出,小美案后接受14次心理咨询,且前10次不断爆哭,直接用掉半包卫生纸,事后更是无法与交往10年的男友有亲密关系;她更因此自责自己太笨才受骗,身心受创的她1年没有工作,甚至有了也难撑过3个月。

补审会表示,小美因此案而身心受创,甚至连论及婚嫁的男友都喜欢上别人而分手,让小美结婚生子美梦直接破碎,罹患典型的创伤症候群,因此决定补偿小美59万8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