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主任约小三泡温泉遭妻抓奸 竟护花:先让她走我们慢慢谈

▲国小主任约人妻小三泡汤。(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林姓国小主任外遇沈姓人妻,两人相约到北投温泉,但遭到妻子抓奸,事后便同意离婚,承诺给予精神慰抚金、子女抚育金共550万元、还答应把房子过户长子,然而离婚后又反悔不给钱,气得前妻提告要求支付300万元,法官也判他要赔偿。

据判决书,林男在国小担任老师兼主任,1999年和同校教师女友热恋结婚,但8年后却外遇沈姓人妻,一起到北投区一家温泉旅馆泡汤,然而妻子早就怀疑有奸情,因此同步率征信社人员警方上门,果真捉奸成功。

由于林男担心挨告,便在派出所和妻子谈判双方约定离婚,他也答应会每月付子女抚育金3万元,合计250万元,另愿付妻精神慰抚金300万元,还会把三重区的房屋顶楼过户给长子,但去年12月离婚后,他又反悔不给钱,也不转移登记房子,气得前妻提告请求先付300万元,并将三重房屋移转给长子。

法院审理时,林男辩称当时和沈姓女友人到北投泡汤,但妻子和征信社闯入拍裸照,四处翻东西扬言让他名誉扫地、在教育界无法立足,后来因为不敌威胁,只好到警局对方事先拟好的协议书,还要他3年内离开学校,前妻的要求宛如要他交出所有身家财产,并不合理

对此,沈女也说当时两人是轮流泡温泉,没有发生性关系林妻闯入时她也穿好衣服,指示林男刚泡完,仅下半身围巾,而征信社人员还恐吓不要闹大、怕学校知道,要叫记者等等。

征信社人员则说,当时林男非常希望去派出所谈,还担心沈夫知道,一再要求让沈女先离开,他自己与妻子在派出所讨论财产分配、精神赔偿金、房屋,且协议书也是现场缮打,借派出所印表机列印,期间警员始终在旁。

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并非遭受胁迫才签下协议书,判仍须依前妻请求给付300万元,至于三重房屋过户部分,因为该屋已被假扣押,他并没有任何处分权,因此未判准移转登记给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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