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呛同归于尽 强逼车震硬上!渣男下场曝光

女子惨遭蔡姓前男友强逼车震,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蔡姓男子与女子小萱(化名)交往,后来因故分手,蔡男却不甘心,2020年4月28日起,接续传送简讯恐吓小萱共13次,蔡男还开车到小萱的公司等候,看到小萱要进公司时,便摇下车窗呼喊要她上车,小萱担心若不上车,蔡男会飙骂三字经,将引起同事议论,只好上车,不料,却被载去一处偏僻的地方,惨遭性侵得逞。

刑事部分,蔡男被依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10月,经上诉最高法院遭到驳回,全案定谳。民事部分,小萱则提告请求损害赔偿2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当天被载到一处后火车站的偏僻处停车后,在车内因车辆贷款问题,以及她的交友情形,双方爆发口角,蔡男竟呛声:「如果离开,要同归于尽」,随即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她不断反抗并打开车门想要下车,蔡男不但不让她下车,还拿物品敲打自己的头部。

小萱表示,她担心蔡男继续施暴,只能听从指示爬到车后座,蔡男随即掀开她的衣服抚摸身体,还强制性交,直到她向蔡男表示,下体十分疼痛不舒服,蔡男这才停止动作,最后将她送回去公司。

蔡男则是辩称,他虽经刑事判决认定妨害小萱性自主确定,但双方是合意发生性行为,且发生性行为后仍密集通话,隔天小萱也陪同他去看土地,显见小萱并非遭性侵的被害人,他也无做出侵权的事实。

法官考量,蔡男承认有传送13次恐吓内容给小萱,自当负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而强制性交部分也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法官审酌,蔡男对小萱恐吓、强制性交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权及性自主权等情,导致小萱精神上受有痛苦。日前依法判决,认小萱就蔡男恐吓13次部分,请求慰抚金金额以30万元为适当;强制性交部分请求9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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