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露鸟男躲草丛 警密录器只录到树叶覆盖不起诉

北投卢姓男子裤子脱到脚踝躲在草丛内,检察官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图:本报资料照)

卢姓男子去年12月早上7点半在北投崇仁路公然脱裤露鸟,往来民众见状立刻报警,但警方到场后,卢男沉默不语,否认有脱裤行径,而员警录器只有录到卢坐在树丛内,并没有其他画面证明他有裸露下半身在马路上徘徊等情事,检察官因而以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

卢男户籍登记在户政事务所,去年12月7日上午,他在北投崇仁路1段巷弄内,将裤子脱到脚踝处,整个人坐在地上,往来民众见状感觉恶心,立刻通知员警到场。

员警到场后,卢男坚决否认,并称自己所在的位置是路边,不是附近住户住宅,没人看见有露鸟行为,员警询问他时,卢除了沉默就是摇头否认,而员警随身密录器发现他将裤子脱到脚踝处,并未完全脱下,身体部位则有树叶覆盖。

处分书指,卢男所在的位置并非交通要道,路过民众仅觉得他行经诡异,无法直接看见卢没穿裤子坐在草丛,监视器也没拍到他裸露下半身在大马路上徘徊,因而以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