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裸身沐浴全都录 警官变「摄狼」遭起诉

今年8月,高雄市凤山区1名陈姓警官妻子,到台中和平山区露营,陈却涉嫌在露营区浴室顶端缝隙,偷拍林姓女被害人浴照」,台中地检署27日依妨害秘密罪将陈起诉。(张妍溱摄)

高雄市凤山区1名陈姓警官与妻子,今年8月至台中市和平山区露营,陈男涉嫌在露营区浴室顶端缝隙,偷拍林姓女被害人「浴照」,邪恶视角林女花容失色」,当场大声呼救,众人闻声「抓摄狼」,报警将陈男压制,台中地检署27日依妨害秘密罪将陈起诉。

「警官变摄狼!」当时警方色狼抓到「自己人」,实在很尴尬,陈男却始终辩称「以为隔壁间是李姓妻子,始持手机拍摄,用以测试露营区浴室安全」,但其手机拍摄影片犯罪事实明确,所辩之情节检方不予采信。

起诉书指出,49岁陈姓警务员于今年8月10日中午,在和平区冷巷露营区,趁林女在浴室内洗澡,涉嫌在隔壁间浴室,手持「哀凤」手机从浴室顶端透过缝隙,由上往下偷拍林女沐浴,林洗头时抬头发现,有人用手机镜头对她拍摄,赶紧呼救。

当时林女匆匆穿上衣服,其丈夫詹姓男子与2名友人赶到现场,发现陈男准备离去,众人围阻并报警,接着在陈男手机内,发现有林女全裸沐浴的影片,林女气得喊报警并坚持提告。

陈男屡屡辩称以为妻子在浴室洗澡,才拿手机拍摄,但检方讯问李姓妻子却称,「丈夫有询问是否要去洗澡,因露营东西尚未收完,所以丈夫说要先过去」等语,全案依妨害秘密等罪嫌将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