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小三怀孕求离婚 妻查手机揭露外遇内幕

小美于113年农历新年期间至5月间,使用阿德交付的旧手机进行调查,并发现阿德与阿芳几乎每日互传亲密讯息,两人还多次私下幽会发生性行为,甚至拍摄亲密床照。(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丈夫阿德(化名)与女子阿芳(化名)发生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并于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连带赔偿80万。台中地院审理后,判决阿德及阿芳共同赔偿小美50万元。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阿德早在民国81年1月30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原本家庭和乐。不料,阿德与阿芳结识后,两人经常趁工作空档私下约会,并交换暧昧讯息。阿芳甚至怀上阿德的孩子,两人因此要求小美离婚,遭拒后阿芳堕胎,阿德开始频繁离家,不顾妻儿。最终,小美于100年10月19日与阿德离婚。

然而,在阿德恳求原谅并承诺不再犯的情况下,小美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于111年7月31日与阿德再次结婚。然而,婚姻尚未稳定,阿德于112年12月31日和113年1月14日两次向小美提出离婚,让她怀疑丈夫与阿芳再次联系。

在怀疑婚外情后,小美于113年农历新年期间至5月间,使用阿德交付的旧手机进行调查,并发现阿德与阿芳几乎每日互传亲密讯息,两人还多次私下幽会发生性行为,甚至拍摄亲密床照。阿芳更以言语诱导阿德离开家庭,试图破坏婚姻,对此,小美忍无可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阿德和阿芳连带赔偿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阿德和阿芳辩称,小美取得手机证据涉嫌侵犯隐私,但考量夫妻属于密切共同生活体,阿德手机的密码是两人子女的生日,因此法官认定小美取得证据并无不当。再者,阿德与阿芳之间的私密对话、幽会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婚姻关系,给小美造成精神痛苦。最终,法院判决阿德与阿芳共同赔偿小美5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