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铭搬法拒备询 民进党团拟修法院组织法反制

记者洪欣慈台北报导

检察总长黄世铭上周以有违宪之虞为由,拒绝出席立院监听调阅小组及提供部分资料,引起朝野立委不满,痛批「藐视国会」。针对黄世铭拒来立院,民进党团11日提出修法,拟删除现行法院组织法》第66条针对检察总长至国会备询的相关规定,并拟将现由总统任命的检察总长回归司法任命机制,「让黄世铭不能再拿法律当遮羞布、挡箭牌」。

▲民进党团11日表示,将在今日送交《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至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拟修正检察总长的任命方式任期及备询相关规定。(图/记者洪欣慈)

党团干事长高志鹏表示,目前《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10项规定,「检察总长除年度预算案法律案外无须至立法院列席备询」,但此法有抵触宪法第67条第2项「各种委员会得邀请政府人员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到会备询」的规定,应予以删除。

此外,草案中也欲删除《法院组织法》中针对检察总长由总统任命、立法院同意及4年任期保障的规定。高志鹏指出,特侦组在这次事件后,改革或废除声浪升高,相关法案并已通过司委会初审,无论是改革或废除,检察总长的身分都应回归单纯检察长身分,寻检察官标准用之,由法务部审查任命。

党团书记长吴秉叡也说到,由总统任命、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职务都为宪政人员,只有检察总长不是,续由总统任命恐会有介入司法的疑虑,且依照大法官会议解释,立法院调查权是宪政层级,黄世铭却拿解释法令抵抗宪政层次的调查,痛批「国会的权力已被阉割!」绿委吴宜臻则呼吁,国民党立委也应一同支持这个修正案,让宪法疑虑厘清楚,否则将来再发生监听国会事件,「国民党不要再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