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加强著作权保护 明确署名推定规则等问题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保护的意见》,切实加强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文化建设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意见提出,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统筹兼顾传播者社会公众利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

意见明确,在作品、表演、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该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对于署名的争议,应当结合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性质、类型、表现形式以及行业习惯、公众认知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意见同时提出,高度重视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发展新需求,依据著作权法准确界定作品类型,把握好作品的认定标准,依法妥善审理体育赛事直播网络游戏直播、数据侵权等新类型案件,促进新兴业态规范发展。

意见还对销毁侵权复制品材料工具、充分填补权利人损失、准确认定侵权故意以及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