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青检改」吁修正《法院组织法》检察官助理法制化 强化打诈

法务部(本报资料照)

近年诈欺猖獗,案件量爆增,据警政署统计,去年诈骗案逾3万5000件,诈骗金额超过79亿,均创历年最高纪录,基层检察官承受极大案量压力,虽然法务部重申将将致力合理化检察官工作负担,改善检察官工作环境,但检改团体「剑青检改」7日强调,须优化检方人力结构,才能强化侦查与打诈效能,因此呼吁新国会修正《法院组织法》,将检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态化,才能襄助全国检察官强化侦查与打诈效能。

剑青检改表示,近年来,诈骗案件暴增,地检署承受极大规模的案量压力,基层检察官仍勉力侦办各类案件,各地并陆续指挥侦破多起诈团案件,坚守岗位。

但长期而言,检察机关除须收纳全国警察局、调查局、海巡署、移民署全部案量,还须自接民众直接申告与巨量滥诉案件。地检署不仅是全国司法警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守门人,更是全国刑事法院前端的拦沙坝。

然而,检察机关人力结构设计不良,检察官人数与辅佐办案的检察事务官人数远不成比例,形成「将多兵少」、「校长兼撞钟」、「头重脚轻」、「倒金字塔」的畸形结构,与日、韩检察机关内部具有完善辅佐人力结构迥异,亟待从结构面与根源处有效改革。

剑青检改一向主张,须优化检方人力结构,才能强化侦查与打诈效能,并呼吁增设检察官助理等辅佐人力。去年行政院同意以临时预算方式增设100名检察官助理,并支持至今113年底额外增加150名员额,希能缓解检方案量压力。

但检察官助理目前仅系临时预算编制,未来随时可能惨遭废止。相较于现行《法院组织法》早已明文容许法院设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务官两职,为何检察体系无法正常设置检察官助理?相当不公平且不合理。

剑青检改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增修与健全《法院组织法》的法源依据,因此期望新国会支持修法能将检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态化,襄助全国强化侦查与打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