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桥蛇行变换车道害女业务重摔险截肢 骑士判赔77万
▲新北一名陈姓男子去年在台北桥变换车道蛇行,撞上谢姓女业务,害女业务右腿粉碎性骨折,差点截肢。(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新北一名谢姓女子2020年骑车行经台北桥,却突然遭到后方蛇行变换车道的陈姓男骑士撞上,造成她右腿粉碎性骨折,合并部分皮肤坏死,需要接受植皮手术治疗,怒对陈男提告,求偿精神抚慰、医疗与看护费等共122万余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陈男应赔偿谢女77万余元。
担任业务员的谢姓女子,2020年1月某日行经台北桥三重往台北市方向时,突然遭到左侧蛇行的陈姓男子撞上,害她右腿粉碎性骨折,头部也因为受到创伤而需要进行植皮手术。过程中更一度因为谢女右腿的伤势过重,差点截肢,幸经3次清创后才保住右腿。等到谢女伤势稍好后,便对陈男提告,认为陈男应该赔偿她过程中的医药费、看护费、精神抚慰金与复健期间近5个个月无法工作等损失共122万余元。
庭审时,陈男虽然认罪,却辩称他发生车祸是事实,不过台北桥上并无禁止超车的标志,且车道仅能勉强容纳两台机车,后车有意超越前车时也应打方向灯警示来车,不过陈女自己未注意车前状况,不顾车道狭窄,没有警示灯就贸然从右侧擦撞到他,认为谢女应该要负全部的肇事责任。
陈男还主张,谢女自称有6个月需要专人照护,社交软体却在2020年5月就开始有和朋友一起出游或聚餐的照片,显然与谢女自称有6个月都需要由专人照护的事时有明显出入,而陈女在受伤期间,虽无法工作但其任职公司却有持续给薪的情形,因此主张谢女自称有薪资损害的事实不符,请求法官予以驳回。
新北地院审酌行车纪录器画面与车祸鉴定结果后认为,陈男确实有蛇行变换车道的事实,未注意车辆并行的安全间隔,造成车祸发生。而根据医院所开立的诊断书也证明,谢女在治疗期间确实需要由专人照护,虽谢女并未聘请看护,由家人照护,但全是因为基于亲情之缘故,亲属看护所付出的劳力不能评价为钱,且更不能基于此种恩惠,加惠于加害人。
至于谢女在受伤期间仍有领薪一事,法官审理后发现谢女可持续受薪是公司基于劳基法所拨付的职灾补偿金,且谢女因车祸遭受清创植皮之苦,身心承受巨大煎熬,在本案中无过失责任,判陈男应赔偿谢女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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