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少年一招「背后传球」惨害女骑士摔车 法官判赔83万多元

新北市17岁何姓少年2019年间与友人到板桥光环路一段的光复简易篮球场打球,用背后传球方式传球,未料球却滚到马路,使胡姓骑士摔车受重伤,胡女事后向板桥区公所、何姓少年及家长连带求偿123万多元;新北地院近期判板桥区公所免赔,少年和家长须连带赔偿83万多元。(蔡雯如翻摄)

新北市17岁何姓少年2019年间与友人到板桥光环路一段的光复简易篮球场打球,用背后传球方式传球,未料球却滚到马路,使胡姓骑士摔车受重伤,胡女事后向板桥区公所、何姓少年及家长连带求偿123万多元。新北地院近期判决,认为何姓少年不听球友劝告,持续用背后传球,造成事故,因此认为他有疏失,判他与家长须赔偿83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何姓少年2019年4月间与友人在光复简易篮球场打球,数度用背后传球方式抛球,虽然友人已多次反映力度太大、角度太偏接不到,但何姓少年仍用同样方式传球,导致篮球飞出草丛,弹到路上,骑车经过的胡女也因为闪避不及摔车,导致全身多处挫伤,以及肋骨、掌骨骨折等伤势。

虽然刑事部分,少年法庭已认定何姓少年涉贩过失伤害罪,应予训诫确定,同行球友裁定不付审理确定。但胡女也连带提出民事求偿,她认为,区公所篮球场底线端未设置任何围栏、铁丝网等防止篮球滚出球场的防护装置,且邻路端也仍有1.8公尺的空隙,设置和管理有缺失,要求区公所、何姓少年和家属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认为,该篮球场两边及两端已留设有适当缓冲安全区域,临路侧设有适当高度的围篱,所有设置均无欠缺,正常使用情况下,均能使篮球不至于滚到车道,即便是举行篮球竞赛,也不会发生篮球滚至车道的状况。

本案肇因是何姓少年用过大之力道、偏斜角度投掷篮球所致,与篮球场短边有无设置围篱铁网无关,因此判板桥区公所免赔。法官指出,该篮球场并非专业竞技篮球场,仅供一般民众运动使用,若何姓少年要锻炼高级竞技动作,应该寻觅专业运动球场练习,而非在一般运动球场,找一般球友进行练习,造成对手漏接的危险增加,而何姓少年也不顾友人多次劝阻,别用背后传球,因此需负责任。

法官考量,胡女因此意外取消原订旅游计划,损失旅费,长时间生活不能自理,长达5个多月无法工作,右手掌至今无力,需耗费时间、精神、金钱复健回诊,且有心理阴影不敢再骑车等因素,判处何姓少年和其家属需付连带赔偿83万58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