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烫伤摔车截肢又失明 失能扶助险33年共理赔1235.5万
▲东森保代以友邦人寿长保幸福终身保险(失能扶助险)为例,假设一位30岁男性保额5万元、缴费20年期,试算各项理赔情境及金额。(图/记者李蕙璇绘制)
有读者询问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如何给付失能扶助险,东森保代透过一位30岁男性面临烧烫伤、摔车截肢后,又因糖尿病造成双眼失明的假设情境,购买20年期终身失能扶助险时,保险公司至少理赔1235.5万元。
东森保险代理人总经理李致琳以AIA友邦人寿长保幸福终身保险(失能扶助险)为例,假设一位30岁金先生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为了想给家人一个安稳的生活,因此选择购买这一张保额5万元、缴费20年的保单。若发生下列事情境,保险公司将会依保单条款,给付保户各项保险。
金先生33岁时,在KTV不幸遇上火灾,造成全身烧烫伤面积达20%以上三度烧伤,保险公司依约给付「重大烧烫伤保险金150万元。
而在金先生35岁、40岁、45岁、50岁、55岁,契约持续有效,保险公司会依约定每届满5年,各给付一笔生存保险金1万5千元。
57岁时,金先生在下雨天骑车摔倒又被后车辗过左脚,截肢造成左脚五趾缺失,符合失能等级7,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给付比例40%,给付一笔失能保险金60万元。
60岁、65岁,保险公司还是继续在契约持续有效时,每届满5年各给付一笔生存保险金1万5千元。
66岁时,金先生因糖尿病造成视网膜剥离,导致双眼失明,符合失能等级1,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给付比例100%,给付失能保险金90万、失能关怀保险金25万元、失能扶助保险金每一保单周月日按月5万元,给付180个月,合计给付900万元。
总计以上从33岁到66岁的意外与疾病造成失能,保险公司共理赔1235.5万元。
而这一张保单会继续在金先生100岁健在时,保险公司还会依约再给付一笔「累积已缴保险费总和」的「祝寿保险金」,也就是退还保户已缴的总保险费,契约效力也立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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