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研院看世界-银行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因应新冠疫情之道
在经济状况不佳的环境下,新冠疫情对银行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 9)「金融工具准则」(Financial Instruments)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产生了重大影响。除了疫情导致贷款组合的信贷质量下降外,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的各种经济和支持救济措施,将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衡量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相当的判断力,如何应用和解释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已成为会计界重要议题。
疫情大流行
预期信用损失要求
因应疫情对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世界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采取了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其他纾困措施,以鼓励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受干扰的行业和受影响的企业组织,台湾也不例外。
2020年3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一份教育用文件,以协助会计准则的一致应用。该份文件并未更改、删除或添加IFRS 9中的要求。在这份出版物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强调,不应机械式地应用IFRS 9,并且在当前环境下,先前的假设可能不再成立。鉴于在目前情况下应用IFRS 9所涉及的判断水平,此一领域讯息揭露的透明度至关重要。此教育用文件着重该准则中的相关要求,并与许多国际监管机构颁布指南一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鼓励财务报告编制者将这些指南皆纳入考虑。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欧洲中央银行、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国际清算银行和英国审慎监理局也公布了一系列关于疫情对银行监管和会计影响的措施和指南。他们所表达的观点基本一致,包括强调可信赖之前瞻资讯其有限的可用性,政府在重大纾困措施时的考量,以及无论借款者的情况如何,所造成的缓缴及展延付款不应被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指标。
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表示,它将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其他各种监管机构提出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原则。为确保银行在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相同的基础,金管会督促中华民国银行业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收集银行有关IFRS 9会计处理的问题,并将发布常见问题参考集,提供国内银行有关针对疫情实施IFRS 9预期信用损失框架的相关建议。
一般情况下,新冠疫情大流行对预期信用损失测量的影响应反映在三部份:1.交易对手层面的考虑,2.放款组合层面的考虑,3.总体经济情境和假设。
疫情爆发的影响反映在交易对手层面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例如,基於单一借款者的违约概率估计),是要在集体的基础上纳入未来总体经济状况的情境分析因素,或是透过管理阶层调整的因素,这主要取决于银行的制度和流程。在实务上,我们观察到许多国际银行考虑了这些方法。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在估计新型冠状病毒爆发的影响时,各家银行都应避免重复计算交易对手层面评估、放款组合层面评估、总体经济情境和管理层调整中应用各种假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