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丧母男友照顾竟怀孕 宣告缓刑4年

少女丧母后由男友接手照顾,却让她怀孕堕胎,二审法官轻判男友缓刑4年。(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1名14岁少女因相依为命的母亲离世后,就由吴姓男友接手照顾她的生活,吴男却与少女发生性行为,甚至少女还怀孕、堕胎。一审法官判他有期徒刑4月,检方认为判刑过轻,吴则认为判太重,双方提起上诉。二审法官考量吴男同意赔35万元,少女也不愿再追究,宣告缓刑4年。

判决指出,少女与吴姓男子是男女朋友,少女母亲离世后,吴姓男子决定照顾她的生活起居,但2人于前年发生性行为,甚至少女还不小心怀孕,又不想生下孩子,因此到医院堕胎,社工介入协助少女验伤报警,并对吴男提出性侵告诉。

一审时法官考量吴男和少女两情相悦下发生性行为,因此依对未满16岁女生性交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月;检方认为吴男已经是成年人,竟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导致她因而怀孕并须单独面对怀孕及引产艰辛、害怕,对她一生影响甚钜,甚至案发后又仍对少女有骚扰行为,显示犯后态度不佳,判刑过轻;吴男则认为判刑太重,双方皆提起上诉。

吴男称是想跟少女谈和解,但又找不到她的社工,于是只好私讯少女;吴的律师也向少女和社工道歉,表示是他告知吴男如果和解成功,有机会被缓刑,吴男才私下又跟少女联络,绝无骚扰意图。

二审合议庭认为,少女明确表示不愿意提告,且吴男事后已答应赔35万元,双方也签下和解书,因此认定一审量刑并无不妥,并考量双方已和解,因此宣告吴男缓刑4年,并须参加法治教育2场次,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