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身形有异」才知少女怀孕7个月 母怒告车震男求偿45万
南投一名廖姓男子2015年间竟在自小客车上对中度智能不足的小涵性交得逞1次。整起事件直到少女母亲发现小涵身形有异,并经过医院检查确认小涵怀有7个月身孕后才曝光。台中高分院二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廖男1年7月徒刑、缓刑5年,并要求于缓刑期间按月给付少女扶养费1.2万,协助养育与对方所产下的女婴。
判决书指出,廖姓男子居然利用小涵心智缺陷、不知抗拒而兴起犯罪行为,并于2015年7月将自小客车停在某停车场后,要求小涵自行褪去裤子、内裤,抚摸对方胸部后、体内射精性交得逞,小涵于3月15日产下1名女婴,但他在法庭上辩称,双方是两情相悦,并提出小涵赠与的书信、通联记录为证,甚至大方承认女婴就是自己的小孩。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姓男子已取得小涵母女的谅解、赔偿45万元,且被害人也希望廖男可以暂不服刑,因此二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廖男1年7月徒刑、缓刑5年,并要求于缓刑期间按月给付扶养费1.2万元抚养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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